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闽教财【2013】76号)的规定。2019年春季,本校对高中部学生收取学费和代办费。学费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福州一中新校区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费107号)确定。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薄籍费两项。 经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并经本校2019年2月25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校长:蔡辉森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年段
学费
代办费
课本费
簿籍费
高一
1500元
117.50元
17.30元
高二
1500元
文科88.40元
理科78.00元
17.30元
高三
1500元
4.70元
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