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4]费149号)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闽教财【2013】76号)的规定。
2017年春季,本校对高中部学生收取学费和代办费。学费标准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核定福州一中新校区收费标准的通知》(闽价[2004]费107号)确定。择校生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工作的通知》(闽价费[2007]291号)规定,择校费在新生入学时一次性收取,学生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学生入学代办费严格限定为课本费、薄籍费两项。
经福建省物价局、财政厅批准,并经本校2017年2月11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现将本学期各年级收费项目和标准公示如下:
年段 | 学费 | 代办费 | |
课本费 | 簿籍费 | ||
高一 | 正常缴费生:1500元 | 102.30元 | 13.60元 |
高二 | 正常缴费生:1500元 | 文科80.70元 理科87.90元 | 13.80元 |
高三 | 正常缴费生:1500元 择校生:已交择校费不再收取学费 | 0元 | 0元 |
校长:李迅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