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中学时,我是个狂热的文学爱好者,热衷于阅读小说、散文、诗歌等文艺作品,课余时间舞文弄墨。带着成为作家的幻梦我报了汉语言文学专业,进了中文系。在校的四年里,阅读了大量的中外文学经典。文学理论是中文系的必修课,很被看重,但我学起来总是兴味索然,担心理论的条条框框扼杀了我的文学灵感;而且文学理论高深晦涩,学术语言诘屈聱牙,总让我望而生畏,敬而远之。我至今记得童庆炳主编的《文学理论教程》里的一段话:“人的生活活动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对象化,即通过主体的活动,把自己的本质力量(人的全部特性和能力)体现在客体当中,使客体成为人的本质力量的确证和展示。”因为这段话让我如堕烟雾,百思不得其解,是以印象深刻。学了一年,记住了一大堆术语和各个学派的名字,但各种理论我都似懂非懂,更谈不上灵活运用,它们并没有成为我解读文本的利器。
工作后,要写教案,要带着同学品读课文。我往往先根据自己的体验和感悟,写出一篇教案草稿,然后再去听听资深教师的课,翻翻教参和语文教学刊物,读读网上检索到的各种资料,整合成最终的教案,自己还甚为得意,觉得博采众长。其实这是被别人牵着鼻子走,更是拄着拐杖走路,长此以往,自己独立行走的能力就退化了。有时候,面对一篇没有参考资料的文学作品,想要独立地深度解读,抓耳挠腮,如老虎吃天,无从下口。
我也曾反复想过,到底问题出在哪里?后来想明白了,自己缺少理论功底,而是否掌握理论,并有意识地用理论解读作品,是专业读者跟业余读者的区别。于是我将压在书柜深处的《文学理论教程》《文学理论讲演录》《文学性讲演录》《文学文本解读学》《小说门》等著作找出来细读。对缺少理论头脑的我来说,读文论颇苦,但收获颇丰:原来脑海中只有一些模模糊糊零零碎碎的文论知识,现在形成了较为清晰相对完整的框架,我开始尝试着运用理论去解读作品。我觉得,作为语文教师,读点文学理论,对于我们的日常教学是很有用的。
首先,有助于我们独立解读文本,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也有助于我们从各个角度解读文本:除了从伦理道德、社会历史、审美等角度外,还可以从心理学、语言学、文化研究等角度解读文本。
比如鲁迅的小说《孔乙己》,叙事视角是第一人称,这样做的意义是什么?叙事视角的选择属于叙事学的范畴,掌握了这套理论,才能从理论的高度解答这个问题。王富仁的《鲁迅小说的叙事艺术》第八节,钱理群的《<孔乙己>叙述者的选择》,都利用叙事学分析《孔乙己》,得出了一系列别具只眼的观点。
讲古典诗歌时,如果在意境、借景抒情之外,还懂得“神髓”、“神思”、“肌理”、“风骨”、“筋骨”、“滋味”、“妙悟”、“格调”、“无理而妙”等古代文论的东西,那么可以更容易将学生带入到文本的情境中去,更好地体会诗歌的神韵,体会那种“欲辨已忘言”的微妙的东西。
讲到“欧·亨利式结尾”时,除了惯常的“意料之外”和“情理之中”外,也可以谈谈文学接受过程中的期待遇挫。
在欣赏一些现当代诗歌和小说,如北岛的《回答》、余华的《十八岁出门远行》时,可以借用俄国理论家什克洛夫斯基的“陌生化”理论来分析其颇有创造性的语言。
必修四的戏剧单元,很多老师教得跟教小说单元没区别,依旧是梳理情节、分析人物、提炼主题等,如果懂得布莱希特的“间离”说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的“第四堵墙”说,会发现戏剧文学独有的魅力。
其次,面对同学的一些困惑和疑问,可以给出一种系统的、有说服力的回答。比如在讲解文章时,我们做出的一些解读,总会有同学私下或公开质疑:你怎么知道这是作者的意思?这些东西都是你瞎想的吧,作者未必会认可。等等。此时有的老师就会瞠目结舌,不知如何应答。而如果教师有理论素养,就可以借机给他们谈谈艾布拉姆斯的《镜与灯》、罗伯特·姚斯、伊瑟尔等人的接受美学和伽达默尔的阐释学,让他们知道,文学作为一种活动,总是由作品、作家、世界和读者四个要素组成的。文学文本是一个不确定性的召唤结构,它召唤着读者在其可能范围内充分发挥自己再创造的才能。艺术存在于读者和文本的对话之中。在讲授选修教材《中国古代诗歌散文欣赏》第一单元《以意逆志,知人论世》时,也可谈谈西方当代文论中的“作者之死”。
讲小说时,讲到了第一人称叙述视角会增强小说的真实性,有同学很疑惑:小说不是虚构的吗?怎么还会有真实性的问题?这时候我们就可以借机谈谈“艺术的真实”的问题,谈谈莱辛的《拉奥孔》中所说的“艺术是一种真实的幻觉”,再谈谈亚里士多德的叙事文学应当“把谎说得圆”的说法。谈完这些后,我想同学们对真实与虚构的关系可以理解得更深刻。还有同学老是认为小说叙事者“我”就是作者本人,可以借此谈谈叙述者与作者的关系问题。
讲元杂剧《窦娥冤》时,总会有同学提出疑问:伤害冤枉窦娥的是张驴儿和桃杌等,可窦娥发下的三桩誓愿中的第三桩却是楚州亢旱三年,大旱三年,无数无辜的楚州百姓会遭殃,为何发下的誓愿不是雷劈张驴儿和桃杌?如果我们懂得真善美价值错位论,对这个问题就会有比较合理的解释。
总之,语文教师读点文学理论,是大有裨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