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教育,是“势在必行”,还是“大可不必”?
福州一中 王兆芳
题目:
阅读下面的材料,根据要求写作。
2018年12月,江苏常州一场关于学生惩戒制度的听证会,让教育惩戒的老话题再次回到公众视野。一边是“严师出高徒”的传统观念,一边是“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极端个案,何去何从,一直是教育过程中面临的现实难题。2018年12月13日的《人民日报》“大家谈”栏目特别就此事提出讨论,有人认为“惩戒教育势在必行”,也有人认为爱的教育才是根本,“惩戒教育大可不必”。
请从“惩戒教育势在必行”与“惩戒教育大可不必”中选择一个作为题目,写一篇文章,谈谈你的认识。
要求:选定题目,明确文体,不要套作,不得抄袭,不得泄露个人信息;不少于800字。
这是一道给材料命题作文。虽然,材料在本题型中只起到辅助作用,但还是提供了一些应试作文的信息:“2018年12月”,说明这是新材料,目的是引导广大考生关注现实、关心新闻,不要“只读圣贤书,不管窗外事”;话题是“学生惩戒制度”,“一边”与另“一边”体现对该话题的不同态度;引出《人民日报》“大家谈”栏目,是体现该题目涉及的大话题、大众话题、家国话题的倾向,力图与近年的高考作文题型接近;给出“惩戒教育势在必行”
“惩戒教育大可不必”两个观点、两个题目,任选其一,提供了一定的立论空间。但不管材料所包含的信息有多丰富,本题终归只是“命题作文”而已——题目是最终控制、最硬指标,甚至是唯一控制、唯一指标,而材料只是起到辅助理解、激发思路的作用。写作前对材料和题目各自的分量,要掂量清楚。
认清材料和题目的地位差别之后,就要迅速、坚决地挑选其一,作为自己文章的题目,并作为自己文章的中心观点来写。
选择哪一个观点来写,本身并无高下、对错之分,但有难易之别;一旦定下,就不能左顾右盼、面面俱到,就只能心无旁骛、义无反顾地论证下去。
论证就是讲理由,理由充足就是论证有力。
“惩戒教育势在必行”,有哪些理由呢?
现实是激烈竞争的、残酷的,与其以后被社会人修理,不如现在就让相对可靠、相对温柔的家长、老师修理,还有喘息、改正的机会。
不要空谈泛爱、博爱。若对熊孩子仁爱,就是对好孩子残酷。再不严厉管住熊孩子,那些熊孩子就无法无天了,那些好孩子就只能也变成熊孩子才能生存。
仁爱虽好,但若仁爱教育有效,何须惩戒呢?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用爱感化的。对那些屡教不改的熊孩子、坏孩子,不要抱有幻想。不可迷信语言劝服、爱心温暖的力量。如果一定有效,那这世界就不需要警察、监狱等暴力机器了。
不要再等待爱心改造了。玩火者,让火烧着手指,就马上知道缩手了。若用爱等待他们长大,等他们长大了就是坏人了。那样的爱是不负责任的。有火苗就要马上扑灭,等火势蔓延了,就来不及扑火了。
不要幻想自然长成的。自然成才的几率并不比经过打理、修剪的高。那些花草树木不需要修剪的,大多淹没在杂草中自生自灭。能及时打理修剪花草的,都是好园丁,而好园丁已经被爱心绑架得差不多了。
杀人偿命,犯错必纠,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改造、打理、捶打的结果。金就砺则利,木直中绳,輮以为轮,都经过火烤、煅烧的过程。不经过惩戒就成才的,是偶然,也是少数。
学习可以靠兴趣,但任何学习原则上是一种约束、限制,是纪律。违犯纪律,就需要惩戒。
惩戒不当,要改变;惩戒过度,要改进。但这些都不等于不要惩戒。
体罚学生,不可;对学生语言暴力,也不可。但惩戒不等于体罚和暴力。
能不惩戒吗?
如果持“惩戒教育大可不必”,理由呢?
惩戒固然一时有效,但毕竟不是教育的初衷,也无法达到教育的终点。
惩戒只是教育无能的表现而已。
一个老师、一个家长,越展示其惩戒的手段,越暴露其教育的无能和失败。
多少伤害,都是在爱的名义下做出的!
孔子曰,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齐之以礼,有耻且格。惩戒的作用很有限,但其副作用很明显。惩戒不仅伤身,也伤心,也破坏师生关系,破坏家庭气氛,达不到教育的目的。
惩戒主要靠让人害怕而达到让人“不敢做”的目的,其效果也往往是短暂的、表面的,比如老师的惩戒让学生怕,但学生背后骂老师、恨老师,那教育就失败了。惩戒可以达到让人怕、“不敢做”的地步,但这世上还需要有人“不怕”“敢做”;如果一味惩戒,那大家都在“怕”“不敢”中裹足不前,那会发现新大陆吗?会进步吗?
惩戒的边界很模糊。面对熊孩子、坏学生所做出的令人气愤的事,家长和老师很难冷静对待、理性处理,一旦脾气发作,惩戒很容易变成体罚、言语伤害、身心虐待。谁能轻易区别呢?谁能方便阻止呢?这中间不知隐藏着多少血泪呢?
惩戒靠纪律,而纪律难免生硬、粗暴。有些惩戒,是在老师家长不知情、不深入了解的情况下做出的,又隐藏着多少冤假错案呢?比如理直气壮地惩戒一个迟到的学生,但该学生可能生病了;而带病上课,本应该鼓励和表扬,怎能惩罚呢?再如义正辞严地惩戒一个打架者,但谁知道该人是打人者,还是被打者,或者该人刚刚揍了一个完全值得狠狠揍的坏蛋呢?那表彰都来不及,怎能惩戒呢?
师生关系不是敌我关系,老师对付学生,不该像对付敌人或对手,一心想制服对方、打败对手。家长和孩子的关系也不是上下级关系,也不是绝对命令与服从的关系。老师、家长也可以服输、认怂、装傻,静默、无为、藏拙也是一种高级的教育手段啊,何须惩戒呢?
所以,惩戒教育大可不必。
2019/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