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读《论语》之“直在其中”
2015-01-17 14:25
    

三读《论语》之“直在其中”

 

   学生们读《论语·子路》时,还有一处大不解: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这则的主要意思就是,父亲偷了羊(犯了罪),儿子为他隐瞒的,在孔子看来,是正直的人。 许多学生手中的“海风版”解读,直接斥道“这在今天是不可取的”。或者可以说,按照现代“法制观念”来看,这是“糟粕”。

那么,学者们怎么看这个问题呢?

距离孔子年代最近的亚圣孟子,是以更具体的例子来支持孔子的对“直”的认识的:

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孟子曰:“执之而已矣。”

然则舜不禁与?”

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屣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䜣然,乐而忘天下。”

这个故事,当然是基于假设:舜是儒家奉为圣君,可是却有一个相当恶劣的爹——瞽瞍,桃应假设瞽瞍如果杀了人,身为大法官的皋陶应该咋办。孟子说,逮捕他就是了;而舜是不能阻止皋陶的执法行为的。然而,舜却可以像抛弃旧鞋子一样地抛弃天子的位子,偷偷地背着父亲,逃到遥远的海滨,快乐地尽孝,而忘了曾经拥有天下。

这就是典型的“圣人”在情与法的矛盾中所取的态度——不动用权力干预司法,却以布衣之身尽孝道。

儒家为什么要把“孝悌之义”当做治国之本,甚至把父子相隐作为正直的榜样呢?是否像某些人说的,“这在今天是不可取的”?

李泽厚先生说,“这是个值得研究的大问题”,我赞成。此中之“大”,在于社会伦理与法律制度,何者更重要的问题。

李泽厚先生是这样认为的:

孔孟坚持的氏族政治,家为重,“孝慈”居首。孟子有父亲杀人,儿子(舜)可携父逃亡的说法。后世情况变了,儒家也有“大义灭亲”“忠孝不能两全”等提法。在现代社会,这当然违反法治,构成伪证罪,却又是人情,在现实中仍可以看到。这涉及社会学、心理学好些问题。中国传统法律允许家人一定程度内的隐瞒。从社会学说,这是重视家庭作为社会基础的巩固;从心理学说,这是重培育情感高于其他。因此所谓“直”“正直”在这里就并不是法律是非、社会正义的含义,凸现了社会性公德与宗教性私德的差异及其冲突。

其实,当李泽厚先生说的说法,还忽略了一点考察:法律,是否一直都能代表“社会性公德”与“社会正义”?

中国古代的法家,想将法的至高无上树立起来,但正如商鞅的悲剧一样,换了一个王,他就死定了,所谓正义,也就瞬间破碎。而儒家,却在人类最朴素的孝慈情感中,找到了支撑点,反而走得久远。这是历史证明过的。

事实上,在人类历史上漫长的专制体制下,所谓“王法”,并不能说是符合大众利益的正义的法,鲁迅先生就揭露出真相,就民众而言,守法而安生立命,也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因为民众几乎没有厘定规则的权利(即立法权);于是,就历史来看,法不能代表社会正义,那么,一个社会的正义自然要向更可靠的领域去寻求,儒家所寻得的,便是“伦常”。

至于现代社会,且不说在某些国家动乱年代的罪名着实是践踏人伦甚至罔顾正义,就算是西方宪政制度下,不也有许多与正义冲突的法律么?如美国历史上的移民歧视,当今的枪支泛滥,曾酿就太多悲剧,但都是法律支持的呀!西方宪政,基于社会契约精神,而契约,又与利益的妥协与互惠紧密相连,契约,最多只是相对公平,这种相对性,也随时会被此消彼长的形势给打破,法国最近的“查理周刊”被袭击的事件所反映的文明冲突,也再一次拷问一个多元社会的“正义”。

法律及其执行过程的正义性,如果不能得到保证,那么,对于“法”的忠诚,自然不必坚守。那么,人坚守什么才是“正直的人”?

有人悲观地说,无解的。我也无力求解;只能说,儒家向伦理中寻求恒常的正义,有其一定的合理性;而且,这种合理性,不是只在“封建社会”,而是,可以指向遥远的未来。我们或许不必独尊之,但更不可轻易抛弃之。

说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多年前的一件事,我听取一场演讲会,一位“模范教师”谈自己为了给高三学生做课后辅导,而将生病的五岁女儿单独留在家中,结果,女儿夭折了;而她,成了“模范”。

虽然我很同情这位老师,但我却可以站在她女儿立场上痛恨她,也站在所有为人母者的立场上鄙视她——一个连自己的女儿都不能呵护的女人,凭什么人们会相信她能呵护别人的孩子的成长?而如果她是因女儿的夭折而成名(事实上这正是她演讲的主要事迹),还要号召教师们都向她学习,那么,这事就更卑鄙了。

为了她所说的“党的教育事业”,牺牲女儿,牺牲人伦,这样的人,我真的很怀疑她的“正直”。

由此看来,对于人伦的倚重,实在是一种大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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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论语》之“必也正名”
2015-01-09 15:24
    

三读《论语》之“必也正名”

这周学生们读《论语》遇到一段,不解:

子路曰:“卫君待子而为政,子将奚先?”子曰:“必也正名乎!”子路曰:“有是哉,子之迂也!奚其正?”子曰:“野哉由也!君子于其所不知,盖阙如也。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事不成,则礼乐不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故君子名之必可言也,言之必可行也。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

学生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究竟什么是正名,它对治国真的这么重要么?二是最后一句“君子于其言,无所苟而已矣”与前者有何联系呢?

杨伯峻先生认为,“正名就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杨伯峻《试论孔子》)当然也包括与此联系的各种礼制规则,以此能够实现恢复周礼的目的。孔子之所以想要从政,就是对“礼坏乐崩”感到愤慨,那么,建章立制当然是执政的第一步,就像我们要依法治国,当然应该先把宪法制定好。

那么,君子呢,这里应该是指为政者,此时子路正是要在卫国参与政事,孔子便教育他,应该对自己说的话,一丝不苟地去执行,其实也就是,忠实地去执行礼制。 为什么要这样交代?因为当时有礼的规定却马虎应付的为政者太多了。

“正名”这一则,实在也很容易被今人忽略,因为连子路都嫌老师“迂”嘛!但我仔细想,它实在应该算是《论语》中的精华。

每一个时代都有其“治国理念”,读史之人,也很容易在“理念”与“史实”中发现一些猫腻,于是也就知道当“名”成了官话套话之后的悲剧。譬如“以孝治天下”的名义下,还是会常常看到高高在上的人“弑兄”“黜父”“夺媳”之类的伦理悲剧或闹剧。

那么现代人呢?似乎更擅长将“名”束之高阁,要求所谓“认真贯彻落实”,正是因为大家不能“无所苟”,譬如“科学发展观”自然就要要很严谨的科学态度,先要对什么是“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这一个个概念进行厘定,而后再界定,哪些做法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哪些不是,为什么?再譬如,我们把政府的工作人员,忽而称作“各级领导干部”,忽而又作“国家公务员”,而看他颐指气使时却又自称“公仆”,究竟哪个才合理合法或实事求是,为什么?当然,经济生活中这样的例子就更层出不穷了,所谓“环保”“安全”“有机”之类的标签究竟意味着什么,名不副实招摇撞骗者又该如何处置,是否也要先“正名”呢?

为政、从业者如此,学习者呢?从前一次我课间随意翻翻学生桌上的《思想政治》练习册,有填空题“我们要摈弃封建文化”之类,就问学生,什么是“封建文化”,学生答“封建时代的文化呀!”我又问,那么我们常说要“继承传统文化”,这个“传统文化”又是什么时代的呀?跟封建文化是什么关系呀?学生一愣,不知所答。我又问,中国封建时代的核心价值观,是不是就是儒家文化呀?如果是,你是不是也要摈弃呀?那我们语文课学习《论语》《孟子》,是不是散播封建文化,你们要自觉抵制呀?学生被问得愣了又愣,但最终竟笑道:“嗨呀老师,政治书里的东西怎么可以较真呀!”我无语,这句话在我听来,很讽刺也很可悲。

以上这些看上去确很较真,但孔子就是有这样的较真的精神,要“正名”,更要“无所苟”,因此,他成了思想家,奠定了中国政治伦理的基础,以布衣之身,天下学者宗之,天子师之,而后来很多混世的为政者,只配“政客”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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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论语》”之“色难之孝”
2014-09-29 22:58
    

从“色难之孝”到“作揖主义”

    《论语·为政》中颇多关于“孝”的解说。例如:

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这“色难”一则,是说只是为父母效劳,用酒食奉养父母,是不够的,在父母面前始终和颜悦色,难呐!难,所以要提出要求;从此,“孝”的意义中多了“顺”,要发自内心和颜悦色地孝顺。

    然而如果父母未必对,怎么办?《论语·里仁》中说:

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几次劝说若不奏效,则还是要以孝敬为行为准绳,不许怨怒,依然要保持和颜悦色。

这就是儒家成为“仁之本”的“孝”的情感态度。当今的家长们看到,大约会觉得真是太伟大了:倘若生子如此,夫复何求!而儒家正是要通过这样的家庭伦理秩序的推而广之,来实现社会的伦理秩序:

有子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为政》

对父亲能发自内心和颜悦色地孝顺,又怎么可能对尊上之人忤逆呢!无怪乎一代代统治者都要用儒家,甚至有声称“半部《论语》可治天下”的,这是那位“贤相”的作为是否都可以拿《论语》的作标杆衡量一下,这是另话。

“以孝治天下”的名号,于帝王是有明显好处的,而臣民,有时也很受用,典型的就如李密上《陈情表》,躲过了司马氏的征召。但后世就有“忠孝不能两全”,要你先“精忠报国”,等父母去世再丁忧服丧,这似乎已经背离了原先“孝”之真意,生前不能尽孝,死后再说,于老父母而言,这孩子养着,也是贡献给朝廷了,而所谓朝廷,何尝不是一己之朝廷。也有为握稳大权而拒绝丁忧的,如张居正之类,就会被士大夫们攻击,于是就有“夺情”之说,即让皇帝谕令该大臣以国事为重而不丁忧居丧。——凡此种种,中国封建官制里关于“孝”的戏码,演绎得丰富极了!

那么民间呢?先看看梁实秋先生的描写吧:

大家庭制度下,公婆儿媳之间的代沟是最鲜明也最凄惨的。儿子自外归来,不能一头扎进闺房,那样做不但公婆瞪眼,所有的人都要竖起眉毛。他一定要先到上房请安,说说笑笑好一大阵,然后公婆(多半是婆)开恩发话:“你回屋里歇歇去吧”,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的走。如果媳妇正在院里浣洗衣服,儿子过去帮一下忙,到后院井里用柳罐汲取一两桶水,送过去备用,结果也会召致一顿长辈的唾骂:“你走开,这不是你做的事。”我记得半个多世纪以前,有一对大家庭中的小夫妻,十分的恩爱,夫暴病死,妻觉得在那样家庭中了无生趣,竟服毒以殉。殡殓后,追悼之日政府颁赠匾额曰:“彤管扬芬”,女家致送的白布横披曰:“看我门楣!”我们可以听得见代沟的冤魂哭泣,虽然代沟另一边的人还在逞强。

以上说的是六七十年前的事。代沟中有小风波,但没有大泛滥。张公艺九代同居,靠了一百多个忍字。其实九代之间就有八条沟,沟下有沟,一代历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  ——(梁实秋《代沟》)

这便是民间门风严谨的家庭的常态了:本来青年伉俪别后重逢,情浓胜似新婚,想“一头扎进闺房”是人性常情,但孔夫子当然是没有说过支持这样做的话的,自然要让青年先去尽孝道,陪老人家高兴了,才能离开;而“儿子奉旨回到阃闱。媳妇不能随后跟进,还要在公婆面前周旋一下,然后公婆再度开恩,“你也去吧”,媳妇才能走,慢慢的走。”这一细节则更有趣了。伉俪情深是不能表现的,而孝顺则要表现得越充分越好。这样的伦常,自然是压抑人性的,或许正因此,酝酿了后世的变局。

读梁先生的文章,多半是让人觉得轻松的,他常常能举重若轻,把人情事理写得通透而诙谐,但读这一段的时候,我却难以轻松,因为其“代沟的冤魂哭泣”让我联想起许多名篇中的故事来了。

首先是《孔雀东南飞》中的刘兰芝和焦仲卿。这对恩爱夫妻缘何要分离,只因焦仲卿的老母对儿媳一百个不满意:

此妇无礼节,举动自专由。吾意久怀忿,汝岂得自由!……便可速遣之,遣去慎莫留!”

身为孝子的焦仲卿只得苦苦哀求:

府吏长跪告:“伏惟启阿母。今若遣此妇,终老不复取!”

他只能这样做,否则就会被指“不孝”,不仅公务员身份就可能不保,自己的声名也可能从此狼藉:娶了媳妇忘了娘之类的谴责,对向来以孝为立身之本的他而言,是不可承受之重。

当然这哀求是没有“礼”的支持的,老母亲自然还可以大怒呵斥,这是“礼”赋予她的权利:

阿母得闻之,槌床便大怒:“小子无所畏,何敢助妇语!吾已失恩义,会不相从许!”

现代青年倘若遇到这样的恶婆婆,大都愤而离家、另立门户了吧,然后老人终于妥协,尤其是在得了胖孙子之后……可是,“以孝治天下”的时代,身为基层公务员的焦仲卿不可能这么做,他没有“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勇气,在母亲盛怒之下,“府吏默无声,再拜还入户。”回房对爱妻说:我自不驱卿,逼迫有阿母。卿但暂还家,吾今且报府。不久当归还,还必相迎取。以此下心意,慎勿违吾语。但软弱的他,哪里有能力让母亲回心转意呢?直到被他休回家的刘兰芝被兄长逼着,也是被“礼”逼着,要再嫁了,他赶去说了这么一通话:

府吏谓新妇:“贺卿得高迁!磐石方且厚,可以卒千年;蒲苇一时纫,便作旦夕间。卿当日胜贵,吾独向黄泉!

这话说得又酸又狠:“祝贺你得到高升!我这块磐石方正又坚实,可以一直存放上千年,而你如蒲苇一时柔韧,就只能保持在早晚之间罢了。你将会一天天地富贵起来,我一个人独自走到地府去吧!”听到曾海誓山盟的丈夫这样说,刘兰芝这个刚烈女子自然不能独自保全:

“同是被逼迫,君尔妾亦然。黄泉下相见,勿违今日言!”

最终的悲剧结局大家都知道了,即便焦仲卿把寻死的念头告诉了老母亲,也不能让这个恶婆婆回心转意,于是,一个“自挂东南枝”,一个“举身赴清池”。这就是梁实秋先生所说的“代沟的冤魂哭泣”吧。

这样的为了孝只好牺牲爱情,甚至生命的例子,自古绵延至近代,始终不绝。两千年后,仍有巴金的《家》中所描述的高觉新的“作揖主义”:

觉新在这一房里是长子,在这个大家庭里又是长房的长孙。就因为这个缘故,在他出世的时候,他的命运便决定了。

他的相貌清秀,自小就很聪慧,在家里得着双亲的钟爱,在私塾得到先生的赞美。看见他的人都说他日后会有很大的成就,便是他的父母也在暗中庆幸有了这样的一个“宁馨儿”。

他在爱的环境中渐渐地长成,到了进中学的年纪。在中学里他是一个成绩优良的学生,四年课程修满毕业的时候又名列第一。他对于化学很感到兴趣,打算毕业以后再到上海或北京的有名的大学里去继续研究,他还想到德国去留学。他的脑子里充满了美丽的幻想。在那个时期中他是一般同学所最羡慕的人。

然而恶运来了。在中学肄业的四年中间他失掉了母亲,后来父亲又娶了一个年轻的继母。这个继母还是他的死去的母亲的堂妹。环境似乎改变了一点,至少他失去了一样东西。固然他知道,而且深切地感到母爱是没有什么东西能代替的,不过这还不曾在他的心上留下十分显著的伤痕。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东西,这就是他的前程和他的美妙的幻梦。同时他还有一个能够了解他、安慰他的人,那是他的一个表妹。

但是有一天他的幻梦终于被打破了,很残酷地打破了。事实是这样:他在师友的赞誉中得到毕业文凭归来后的那天晚上,父亲把他叫到房里去对他说:

你现在中学毕业了。我已经给你看定了一门亲事。你爷爷希望有一个重孙,我也希望早日抱孙。你现在已经到了成家的年纪,我想早日给你接亲,也算了结我一桩心事。……我在外面做官好几年,积蓄虽不多,可是个人衣食是不用愁的。我现在身体不大好,想在家休养,要你来帮我料理家事,所以你更少不掉一个内助。李家的亲事我已经准备好了。下个月十三是个好日子,就在那一天下定。……今年年内就结婚。”

这些话来得太突然了。他把它们都听懂了,却又好像不懂似的。他不作声,只是点着头。他不敢看父亲的眼睛,虽然父亲的眼光依旧是很温和的。

他不说一句反抗的话,而且也没有反抗的思想。他只是点头,表示愿意顺从父亲的话。可是后来他回到自己的房里,关上门倒在床上用铺盖蒙着头哭,为了他的破灭了的幻梦而哭。

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对他的确有很大的用处,就是这样的“主义”把《新青年》的理论和他们这个大家庭的现实毫不冲突地结合起来。它给了他以安慰,使他一方面信服新的理论,一方面又顺应着旧的环境生活下去,自己并不觉得矛盾。于是他变成了一个有两重人格的人:在旧社会里,在旧家庭里他是一个暮气十足的少爷;他跟他的两个兄弟在一起的时候他又是一个新青年。这种生活方式当然是他的两个兄弟所不能了解的,因此常常引起他们的责难。但是他也坦然忍受了。他依旧继续阅读新思想的书报,继续过旧式的生活。

这里没有恶婆婆,但一样存在着“礼”,这个“礼”同样是不顾青年的爱情理想的,“不违父之志”是关键,被“孝”与“礼”内化了的长子,当然走不出“温良恭俭让”的人生格局,当然不会忤逆父亲,而他的作揖主义间接造成了梅表姐和瑞珏两个女子的死,又何尝不是“忍”这心头上的刀子杀死的呢?

死了多少女人,是不必在意的,只要“礼”所维护的伦常还健在,长者们便释然。这或许是孔夫子提倡“孝道”时未曾想到的吧。那么,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因为在儒家之“礼”中没有“平等”,也没有“自由”。

诚如梁实秋先生所言“一代历一代,那一百多个忍字还不是一面倒,多半由下面一代承当?古有明训,能忍自安。”有的人说,儒家提倡“父慈子孝”,便是平等,殊不知在整本《论语》中,“慈”只被提及一次,而且是在孔子对权臣季康子谈为政时,而不是教人怎样做父亲。正源经典中对“慈”仅此一字,又如何指望后世扩充之?于是梁先生说:“五四运动实乃一大变局。新一代的人要造反,不再忍了。有人要“整理国故”,管他什么三坟五典八索九丘,都要揪出来重新交付审判。礼教被控吃人,孔家店遭受捣毁的威胁,世世代代留下来的沟要彻底翻腾一下,这下子可把旧一代的人吓坏了。有人提倡读经,有人竭力卫道,但是不是远水不救近火,便是只手难挽狂澜。代沟总崩溃,新一代的人如脱缰之马,一直旁出斜逸奔放驰骤到如今。旧一代的人则按照自然法则一批一批的凋谢,填入时代的沟壑。”这是中国近现代的第一次大规模反孔,典型的例子,便是我们可以在鲁迅的呐喊中听到“救救孩子”,也在毛泽东的自传中读到他与父亲的斗争宣言:你不慈,如何让我孝?

“平等”“自由”是当今东西方社会共同奉行的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亦赫然有之),如若要让“孝”继续绵延下去,拿着孔夫子的原始版,恐怕是行不通了吧?倘若能实现父子间人格平等、互相尊重,各自拥有自由意志,具有了现代伦理意义,“孝道”才能延年益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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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论语》之“攻乎异端”
2014-09-28 15:48
    

写在“三读《论语》”前面的话

须坦言,我细读《论语》完全是被本省高考逼的,而这一逼,也就八年过去了。曾经手边一本人民文学出版社徐志刚版的《论语通译》,因为自己颇多批注,且有些反骨之语,吴谢宇看着新鲜,便谋了去;后来手边的版本渐多,有杨伯峻、李泽厚、钱穆、南怀瑾诸位先生的解读,反顾当时批注,已有自觉幼稚之处……始知读《论语》之于我,实在是一桩须“温故而知新”且“日日更新思考”的事。而这些思考,虽未必关乎高考,但确关乎社会人生。

 

(一)从“攻乎异端”到“异端的权利”

《为政》篇中有这样一句,各版本解释各异:

子曰:“攻乎异端,斯害也已!”

徐志刚解作“去攻读那些邪说,那就有害了”,杨伯峻解作“攻击那些邪说,祸害就没有了 。因为关键词“攻”,本来便有“攻读、研究”和“攻击”的意思,于是,随着对这个字的歧义理解,也就产生了不同的句子理解。然而,这两种理解,其实在对“异端”的态度上是相似的,或是远离,或是打击。孟子大约就是主张打击的,所以有这样的言论:

“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著,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吾为此惧,闲先圣之道,距杨墨,放淫辞,邪说者不得作。作于其心,害于其事;作于其事,害于其政。圣人复起,不易吾言矣。”(《孟子·滕文公下》)

大家现在知道道家、墨家的对于中国文化的贡献,知道百家争鸣的意义,自然不会对孟子这番言论照单全收,但在当时,捍卫儒家立场的儒生们,却是深受鼓动的:既是儒家弟子,攻击杨墨、消灭邪说,是儒家之“义不容辞”之事。

由此管窥春秋战国之各家争鸣,其实是很尖锐的斗争;只是,任何一派都没有受到绝对权力的绝对庇佑与推行,于是,后世看到了一个“争鸣的盛况”。但其实它并不是一个宽容的时代,因为各家都在互相攻击,以至于庄子觉得在那个时代,已经没有办法好好说话了,只能以“谬悠之说,荒唐之言,无端崖之辞”来表达主张,以至于到了一旦有绝对权力的干预,其它各家便遭厄运:秦始皇之焚书坑儒如是,汉武帝之罢黜百家如是……后世终于以“孝”“忠”“礼”“德”等等名目“治天下”,儒家成了主流价值观,这是统治者的选择——其实专制者总是以儒为名、以法与权术为实来御民——而后通过“教化”,实现儒家教义的深入人心:民间爱读《三国演义》,爱论忠义,便是如此;直到民国,鲁迅对刘备之“伪”的评价,才得以放出声来,让国人都听到。

之前曾有人辩论“礼教”之是非,说“礼教”即“仁义礼智信”,自然是好东西,这话乍看不错,但有两点值得质疑,一是,“仁义礼智信”是好东西,可是礼教排斥打压其他学说,甚至于肉体消灭,这样做对吗?二是,“仁义礼智信”只是概念,何为这五者的正确解读,才是关键。而偏偏“解释权”归统治者时,许多异化便出现了,如《三国演义》第十九回里的刘安,便是一个典型,刘备吃了他煮的肉,觉得饱足;后来知道他竟是杀妻取肉,非但并不厌恶,反倒帮他表功,帮他向曹操讨了赏,“操乃令孙乾以金百两往赐之”。 这样的刘备,还有“仁者”之名,今日看显然咄咄怪事。然而在当时,却无不妥,是因为刘安既孝且忠(自云“本欲相随使君,因老母在堂,未敢远行。”),至于与妻子的情分和对生命的尊重,仿佛是不在“仁义礼智信”中的。 毛宗岗先生在此戏谑:“千金买骏骨,百金谢狼肉。一上黄金台,一饱刘君腹。刘安得此金,又可娶一妻矣,但恐无人肯嫁之耳。何也,恐其又把作野味请客也。”至于到民国,鲁迅、胡适、梁实秋、巴金等等各派人物对礼教皆有微辞,纷纷著书以揭露其实质,也就无怪了。

说到这里,大家对于“攻乎异端”一句的联想,是否就更丰富了呢?我却要请大家回来,看看两岸公认的儒学大师钱穆先生怎么解释这一句:

先生说:专向反对的一端用力,那就有害了。

何出此言?钱先生道:攻,如攻金攻木,乃专攻义,谓专于一事一端用力。或说攻,攻伐义,如小子鸣鼓而攻之。然言攻乎,似不辞,今从上解。异端,一事必有两头,如一线必有两端,由此达彼。若专就此端言,则彼端成为异端.从被端视此端亦然。墨翟兼爱,杨朱为我,何尝非各得一端,而相视如水火。旧说谓反圣人之道者为异端,因举杨、墨、佛、老以解此章。然孔子时,尚未有杨、墨、佛、老,可见本章异端,乃指孔子教人为学,不当专向一偏,戒人勿专在对反之两端坚执其一。所谓异途而同归,学问当求通其全体、否则道术将为天下裂,而歧途亡羊,为害无穷矣。一说,异端犹言歧枝小道。小人有才,小道可观,用之皆吾资,攻之皆吾敌,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后世以攻异端为正学。今按:由此观之,本章正解,尤当警惕。

孔子平日言学,常兼举两端,如言仁常兼言礼,或兼言知。又如言质与文,学与思,此皆兼举两端,即《中庸》所谓执其两端。执其两端,则自见有一中道。中道在全体中见。仅治一端,则偏而不中矣。故《中庸》曰:“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

这是我所见的最令我信服的解法,孔夫子在教导弟子做学问的正道。

想来诸先生都是以自己的学识态度在维护孔圣人,然而孔子究竟是什么样的态度,或许经两千多年,已然杳不可知,亦如清代学者戴震的质疑。

而对于今人而言,当思之事,恐怕并非孔子真意如何,而是对“异端”究竟该采取何种态度。在我看来,博采之后,方有真正的独立思考,于是倒想起伟大的奥地利作家茨威格的名著《异端的权利》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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